忘记密码
今天是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农历甲辰 龙年 四月初四  北京: 晴 西北风3-4级转北风小于3级 -5℃~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1/2 12:53:00 访问次数:1980
 

附件1

京教函〔201749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

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作用,现将开展2017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评选范围: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区教师培训院校、区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含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馆、站)、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二)评选对象:2017630日在岗符合参评条件的专任教师。兼课每周不少于6课时的行政人员。

市级骨干教师选拔对象原则上在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选拔对象原则上在市级骨干教师中产生。特别优秀的教师也可以纳入评选对象。

已评为北京市特级教师的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四有好老师”。能够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自己的教育教学理想与追求,具有较高优秀传统文化修养。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工作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在对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与关键能力培养上有所建树。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具有广阔的教育视野及了解学术前沿的意识,能够根据社会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四个引路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4.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主动开展课程与教材改革、学科教学改革,教学效果显著,近5年内承担过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研究课;幼儿园教师熟悉并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

5.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5年内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并发挥骨干作用;近5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近5年内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6.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师德素养、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实际工作效果等方面成效明显,为本校和本区教师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北京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件

  北京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除应具备北京市级骨干教师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2.在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与关键能力培养取得突出成绩,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近5年内承担并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3.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积极探索所教学科课程与教材改革,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教学能力强,将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4.具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能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教学理论研究,形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成果,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科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的论文、论著,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教材编写不少于4万字。

6.在本市或区学科建设中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本市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具有从城区学校、优质资源校到农村学校、一般学校全职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到京外地区参加支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

2.具有担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的教师;

3.坚持在农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的教师;

4.积极参与市级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且表现突出的教师。

三、评选名额

全市计划评选学科教学带头人400名左右,市级骨干教师2200名左右。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校考核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参评申请。学校在本单位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在职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

(二)区遴选推荐

各区教委要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做出评议意见。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拟定推荐人选,根据得票多少进行排序,并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其业绩在本区教委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纸质材料由推荐人选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无不良反映,按要求报市教委。

(三)专家评审与批准

市教委组成由教育领域专家和特级教师等参加的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由5-7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区教委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提出评价意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中,申报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选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通过名单经市教委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确定人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材料按每人一袋准备,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编号(编号按申报者所在区、学校类别、申报学科顺序编写如:东城区中学数学第1号,编号为:东中数1)、姓名、单位、学科,具体材料包括:

1.《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5份;

2.相关获奖、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由区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3.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文章、论文或论著不超过3(均需原件)

以上材料需按照申报表、证明材料、文章、论文、论著分类编号。

4.《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一式1份。

(二)区教委公示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工作。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评选质量。在遴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把师德关,坚持师德一票否决。

(二)各区在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要注重向一线教师、一线青年教师、农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

(三)各区推荐的人选要兼顾各类学校的比例(参考各学段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和专业特点等因素)以及各学科之间的均衡。

(四)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10个远郊区在所下达的市级骨干教师推荐指标数中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推荐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五)除市教委直属单位和中等职业学校外,评选范围内的他办校(园)按照属地的原则进行推荐申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1024

推荐】【字体: 】【打印】【关闭

本站总访问量: 149900 人次 | 最高峰 3539 人在线 | 当前有 8 人在线 |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北京市西城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中心 | 本站支持IPv6访问 | 技术支持:智慧创星
京ICP备18041131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3号